「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使用者帳號申請須知

  1.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配合農業部推動精進雞蛋溯源標示管理政策,落實蛋品追蹤追溯及批次生產管理,提升蛋品品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爰訂定本作業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據以辦理「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使用者帳號申請與溯源資訊登錄作業。
  2. 農業部於110年9月17日公告訂定「指定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公告詳如附件一。
    1. 指定範圍與對象:農產品經營者供應校園食材、國軍副食、超商、超市、量販店、大賣場及網購通路販售之洗選鮮蛋(以下簡稱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
    2. 應登錄項目及標示方式:農產品經營者應於洗選鮮蛋流通、販賣前,將下列溯源資訊登錄於「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並依第四點規定,於蛋殼噴印溯源編碼、包裝日期及生產方式代號。
      1. 農產品經營者名稱。
      2. 聯絡電話。
      3. 生產所在地(鄉/鎮/市/區)。
      4. 原料蛋來源畜牧場之進貨數量。來源畜牧場有二個以上者,應逐一登錄進貨數量。
      5. 洗選鮮蛋出貨數量。
    3. 蛋殼噴印方式及內容如下:
    4. 噴印方式噴印內容
      第一行
      溯源編碼
      第1-3碼:原料蛋來源畜牧場編號
      第4-6碼:洗選廠、場(或洗選室)編號
      第二行
      包裝日期及生產方式代號
      第1-6碼:包裝日期
      第7碼:生產方式代號
         O:有機生產
         F:放牧生產
         B:平飼生產
         E:豐富化籠飼生產
         C:一般籠飼生產
  3. 申請「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使用者帳號應檢附文件:
    1. 使用者帳號申請書(如附件二)。
    2. 使用者帳號申請切結書(如附件三)。
    3. 申請對象及應檢附資料。
    4. 申請對象應檢附資料
      領有經濟部工廠登記或特定工廠登記之洗選廠
      1. 工廠登記證影本或特定工廠登記影本
      2. 生產作業管理計畫書
      領有營利事業登記及廠房、倉儲等建築設施合法使用(已取得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之洗選場
      1. 建築使用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影本或核准公文影本
      2. 生產作業管理計畫書
      領有註記「禽蛋洗選室」畜牧場登記證之蛋雞飼養場
      1. 註記禽蛋洗選室之畜牧場登記證書影本
      2. 生產作業管理計畫書
    5. 前述生產作業管理計畫書,應包含洗選作業流程、相關紀錄表單(包括進貨數量、洗選數量、噴印數量、列殼蛋與破殼蛋數量、出貨數量)、洗選設備與噴印設備清單及平面配置圖等。
    6. 申請者除應設置雞蛋洗選設施設備,並應於原申請設廠(場)地點實際進行鮮蛋洗選作業。
  4. 申請作業說明:
    1. 申請者請依使用者帳號申請流程(如附件四)至「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下載使用者帳號申請書及使用者帳號申請切結書,各項資料填寫完整後,備妥本須知第三條指定應檢附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2. 申請書內容經審核若有不實、填寫不完整,或應檢附文件不齊全,則通知申請者於14日內補件,若未於期限補正者,即不予同意,並退還申請書件。
    3. 經本會審核通過者,則以公文核予申請者使用帳號及溯源編碼。
    4. 申請者取得帳號後請至「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登入使用,並依規定覈實登錄蛋品溯源資訊。